1. |
考試目的 |
|
日本語能力試驗是日本國際交流基金與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會從1984年開始為母語非日語的學習者實施的日語水平認定測試。2009年全世界參加該考試的人數約達77萬人。
2010年起,日本語能力試驗由四個級別改為五個級別 - N1、N2、N3、N4、N5。 2010年7月份只舉辦N1至N3三個級別(舉辦城市地區包括:日本、中國、韓國、台灣、香港等), 12月舉辦N1-N5五個級別的考試。
|
2. |
主辦單位 |
|
在日本國內由「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會」主辦;而日本以外地方則由日本的「國際交流基金」及國際交流基金指定當地團體協辦。「香港日本語教育研究會」乃香港及澳門地區的協辦團體,統籌香港及澳門地區日本語能力試驗有關事宜。
|
3.
| 新舊考試對照表 |
| |
考試分為N1、N2、N3、N4和N5五個級別。N1為最高程度。
|
| |
| 新考試級別 |
說明 |
舊考試級別 |
舊考試認証基準 (參考用) |
N1 |
與舊考試的1級相比,加深了高難度部分。但是,合格線與舊考試基本相同 |
1級 |
學習了高級程度的文法、漢字(2,000個程度)及生字(10,000個程度)。擁有於社會生活上必需的綜合日語能力
(學習900小時以上程度) |
N2 |
與舊考試的2級水平基本相同 |
2級 |
學習了頗高級程度的文法、漢字(1,000個程度)及生字(6,000個程度)。有能力應對一般事情;懂得讀和寫
(學習600小時以上程度) |
N3 |
介於舊考試2級與3級之間的水平 (新設) |
不適用 |
不適用 |
N4 |
與舊考試的3級水平基本相同 |
3級 |
學習了基本程度的文法、漢字(300個程度)及生字(1,500個程度)。懂得日常生活中有用的會話,可讀和寫簡單的文章
(學習300小時以上程度) |
N5 |
與舊考試的4級水平基本相同
|
4級 |
學習了初步程度的文法、漢字(100個程度)及生字(800個程度)。懂得簡單的會話,可讀和寫簡易的文章或短文
(學習150小時以上程度) |
|
4. |
考試時間及認定標準 |
|
N1 與 N2 考試分開「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與「聽解」2個部份。
N3、N4、N5 分開「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言語知識(文法)、讀解」及「聽解」3個部份。
各級考試時間及認定標準請參考下面列表。 |
|
| 級 |
考試內容 |
認定標準 |
| 類別 |
時間 |
N1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
110分鐘 60分鐘 170分鐘 |
能夠理解運用於各種場合的日語
【閱讀能力】
能夠閱讀有關各類題材的報紙社論、評論等邏輯性稍強、抽象度高的文章,理解文章的構成及內容。
能夠閱讀有關各類題材的深層次內容的讀物,理解上下文及具體的表達意圖。
【聽解能力】
能夠聽懂各種場合一般語速的連貫會話、新聞及講座內容,詳細理解上下文意、人物的關係及內容的邏輯構成等,掌握大意。 |
N2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
105分鐘 50分鐘 155分鐘 |
能夠理解日常生活中的日語,和一定程度上理解運用於各種場合的日語
【閱讀能力】
能夠閱讀和理解有關各類題材的報紙及雜誌報導、解說、簡單的評論等論點清晰的文章內容。
能夠閱讀有關一般話題的讀物,理解上下文及表達意圖。
【聽解能力】
除了日常生活中的日語外,能夠聽懂接近一般語速的各種場面的連貫會話及新聞,理解上下文意、人物的關係,掌握大意。
|
N3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 言語知識 (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
30分鐘
70分鐘 40分鐘 140分鐘 |
能夠一定程度上理解日常生活中的日語
【閱讀能力】
能夠閱讀和理解日常話題中表達具體內容的文章。
能夠通過報紙的標題瞭解文章的大致內容。
在日常生活中,對於難度稍高的文章,通過解釋或改變表達方式能夠理解其大意。
【聽解能力】
能夠大致聽懂接近一般語速的有關日常生活的連貫會話,大致理解會話的具體內容及出場人物的關係等。
|
N4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 言語知識 (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
30分鐘
60分鐘 35分鐘 125分鐘 |
能夠理解基礎日語
【閱讀能力】
能夠閱讀和理解使用基本詞彙及漢字書寫的有關日常生活話題的文章。
【聽解能力】
能夠大致聽懂語速稍慢的有關日常生活的會話。
|
N5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 言語知識 (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
25分鐘
50分鐘 30分鐘 105分鐘 |
能夠一定程度上理解基礎日語
【閱讀能力】
能夠閱讀和理解使用平假名、片假名及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漢字書寫的慣用短語、句子及文章。
【聽解能力】
能夠聽懂語速緩慢的課堂用語及日常生活用語中的簡單會話。
|
|
5. |
考試各項得分 |
|
| 級
| 得分分類
| 得分範圍
|
N1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 |
0 ~ 60 |
| 讀解 |
0 ~ 60 |
| 聽解 |
0 ~ 60 |
| 總計得分 |
0 ~ 180 |
N2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 |
0 ~ 60 |
| 讀解 |
0 ~ 60 |
| 聽解 |
0 ~ 60 |
| 總計得分 |
0 ~ 180 |
N3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 |
0 ~ 60 |
| 讀解 |
0 ~ 60 |
| 聽解 |
0 ~ 60 |
| 總計得分 |
0 ~ 180 |
N4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
0 ~ 120 |
| 聽解 |
0 ~ 60 |
| 總計得分 |
0 ~ 180 |
N5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
0 ~ 120 |
| 聽解 |
0 ~ 60 |
| 總計得分 |
0 ~ 180 |
|
6. |
合格準則 |
|
考試得分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方會被評為合格:1) 總分必須達到合格分數,2) 各單項得分必須分別達到各項的基準分數。如果各單項得分中有一項沒有達到基準分數,那麼,無論總分多高都不能評為合格。
另外,考生若缺席或早退任何一部份考試,所有試卷(包括出席部份)均不會獲得評分,亦會被評為不合格。
N1~N5各級合格分數及各單項基準分數如下:
| 級
| 總分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
| 讀解
| 聽解
|
| 得分範圍 |
合格分數 |
得分範圍 |
基準分數 |
得分範圍 |
基準分數 |
得分範圍 |
基準分數 |
| N1 |
0~180 |
100 |
0~60 |
19 |
0~60 |
19 |
0~60 |
19 |
| N2 |
0~180 |
90 |
0~60 |
19 |
0~60 |
19 |
0~60 |
19 |
| N3 |
0~180 |
95 |
0~60 |
19 |
0~60 |
19 |
0~60 |
19 |
| 級
| 總分
|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 聽解
|
| 得分範圍 |
合格分數 |
得分範圍 |
基準分數 |
得分範圍 |
基準分數 |
| N4 |
0~180 |
90 |
0~120 |
38 |
0~60 |
19 |
| N5 |
0~180 |
80 |
0~120 |
38 |
0~60 |
19 |
有關合格準則詳細資料亦可參考官方網頁。
|
7. |
報名方法 |
|
請參閱本網站中有關報名方法的網頁。
|
8. |
考試當日 |
|
考試當日,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鉛筆(HB/B2)、擦膠,以及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証明文件到指定試場參加考試。
如考試期間發現考生有以下行為,其考試資格會被取消,考卷將不獲評分,考試費亦不會退還,敬請留意: (1) 在考試期間,考生所持的手提電話、手錶或鬧鐘發出聲響或振動
(2) 考試途中有作弊行為
(3) 你代替別人或別人代替你參加考試,使用虛假証件令身份不能被識別
(4) 不聽從監考員指示
(5) 把問題紙或答案紙帶走。把試題抄寫、攝影,或於聽解考試時錄音,並企圖帶走
(6) 在考試期間騷擾其他考生
(7) 把試題內容或聽解錄音等考試內容於互聯網或其他媒介公開
(8) 協助別人進行第(2)(3)(5)(6)(7)項之行為
|
9. |
答案紙填寫方法 |
|
填寫答案注意事項 (請按此)
各項答案填寫方法 (N1, N2) (N3, N4, N5)
|
10. |
考試成績公佈 |
|
| (1) |
所有考生將由日本主辦機構發給成績單。考試合格者會獲發該級証書。成績單及合格証書並不會郵寄給考生,香港日本語教育研究會會以專函通知考生於指定期間內到本會領取。 |
| (2) |
12月考試成績單及証書約於考試後翌年的3月中旬發出。7月考試成績單及証書約於考試後同年的9月下旬發出。 |
| (3) |
主辦單位國際交流基金,對評核成績極為嚴謹,每份答題紙均經多次多重手續複查,才發出成績。因此,考試不設覆核機制,主辦單位亦不會回答此等查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