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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能力考試須知 (報名前請細心閱讀) |
| 1. |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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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能力考試原則上是為母語並非日語的人士,測定及認証日文能力的考試。由1984開始,每年12月第一個星期天在世界各地舉行。 由2009年起,日語能力考試分別在7月及12月,一年舉辦兩次,7月暫只舉辦1、2級考試 (舉辦城市地區包括:日本、中國、韓國、台灣,香港尚在檢討中),12月則如常舉辦四個級別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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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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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國內由「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會」主辦;而日本以外地方則由日本的「國際交流基金」及國際交流基金指定團體協辦。「香港日本語教育研究會」乃香港及澳門地區的協辦團體,統籌香港及澳門地區日語能力考試有關事宜及出版日本語能力試驗問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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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考試範圍及認証準則 |
| 考試分為1級、2級、3級和4級四個級別。1級為最高程度。 每級考試分開「文字.語彙」、「聽解」及「讀解.文法」 共三部份。 各級的範圍及認証基準請參考下面列表。 |
級別 |
考試內容 | 認証基準 | ||
|---|---|---|---|---|
| 類別 | 時間 | 得分 | ||
| 1級 | 文字.語彙 |
45分鐘 |
100分 |
學習了高級程度的文法、漢字(2,000個程度)及生字(10,000個程度)。擁有於社會生活上必需的綜合日語能力。 (學習900小時以上程度) |
| 2級 | 文字.語彙 |
35分鐘 |
100分 |
學習了頗高級程度的文法、漢字(1,000個程度)及生字(6,000個程度)。有能力應對一般事情;懂得讀和寫。 (學習600小時以上程度) |
| 3級 | 文字.語彙 |
35分鐘 |
100分 |
學習了基本程度的文法、漢字(300個程度)及生字(1,500個程度)。懂得日常生活中有用的會話,可讀和寫簡單的文章。 (學習300小時以上程度) |
| 4級 | 文字.語彙 |
25分鐘 |
100分 |
學習了初步程度的文法、漢字(100個程度)及生字(800個程度)。懂得簡單的會話,可讀和寫簡易的文章或短文。 (學習150小時以上程度) |
| 4. | 報名方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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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本網站中有關報名方法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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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報名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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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級至三級考試於上午同時進行,四級考試在下午進行,欲報考兩個級別之考生請留意在相同時段內不可參與兩個考試。網上除四級外,其他級別不接受複數報考 2. 考試費必須以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交,現金或期票恕不接受 3. 報考兩個級別之考生請填寫兩份報名表格,以及分別以兩張支票繳交報名費 4. 一經報名,本會概不接受轉換級別或退款 5. 本會保留拒絕任何人士報名而無須解釋理由的權利 6. 試場廣播語言:廣東話 7. 本會參考所有報考人仕的考試區域選擇來編配各級的試場。考生的選擇會被充份考慮 。但因場地限制或特殊的情況下,有機會不能跟隨考生的選擇,敬希垂注 8. 考試當日如遇八號或以上颱風、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或教統局宣佈停課時,請參閱本會網頁,本會會另行安排 9. 假如閣下是傷健人仕,考試時需要特別安排,請與本會聯絡,電話:2866-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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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合格準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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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須參與考試內全部三部份之考試,才會成為評分對象。合格準則如下: 1級的合格分數為全部試題總分數的70%。 2級,3級和4級的合格分數為全部試題總分數的60%。 另外,如有特別情形出現,主辦機構會以不損害考生之利益為原則,調整合格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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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考試當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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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當日請攜帶准考證、鉛筆(HB/No.2)、擦膠,以及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証明文件到指定試場考試。
如考試期間發現考生有以下行為,其考試資格會被取消,考卷將不獲評分,考試費亦不會退還,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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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答案紙填寫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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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答案注意事項 (請按此) 每部份答案填寫方法 (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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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考試成績公佈 | |
| (1) | 所有考生將由日本主辦機構發給成績單。考試合格者會獲發該級証書。香港日本語教育研究會會以專函通知考生領取。 | |
| (2) | 成績單及証書約於考試後翌年的3月中旬發出。 | |
| (3) |
於香港參加考試者如欲以本考試之成績報讀日本之大學、短期大學、專修學校等,請通知
將報考能力試的資料知會報考學校,你的成績會經由「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協會」直接通知該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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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度日語能力考試 |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以電郵 ( jlpt-info@japanese-edu.org.hk ) 來詢。
